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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06-20
(一)经项目医生确认,此患者因发生/存在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或者其他不适合继续使用本项目捐助器械;
(二)治疗的指征,不宜进行手术;
(三)患者提供的项目申请资料不实或隐瞒申报;
(四)经查实患者将捐助药品用于销售或其他盈利目的、转让他人;
(五)患者死亡;
(六)患者或法律监护人/亲属要求停止应用植入物治疗的;
(七)捐助器械(植入物)发放完毕项目自动结束;
(八)由于不可抗力等造成项目被迫中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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